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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武汉5月11日讯近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指导,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主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执行的第五届西藏网络影像节优秀作品全国巡展,于武汉银泰创意城举行。活动现场人头攒动,众多武汉市民慕名而来,期待通过这场展览了解西藏文化,感受西藏魅力。
作为影像节的重要环节,本次展览精心布局,以“民族团结一家亲”“踔厉奋发谱新篇”等主题为脉络,将一幅幅精选的优秀摄影作品呈现在观众眼前。这些作品宛如一扇扇“沉浸式”的窗口,带领武汉市民全方位领略西藏的壮美自然风光、深厚文化底蕴以及新时代取得的辉煌发展成就。
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李先生兴奋地说:“我一直对西藏充满向往,但一直没机会亲自去。这次展览让我在家门口就能看到这么多精彩的西藏影像,特别有感触,希望今年有机会可以去一趟西藏,一定很难忘。”
据了解,第五届西藏网络影像节在海选阶段便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共征集到数万件作品,作品形式丰富多样,涵盖了摄影、微电影、短视频等多个领域。创作者群体也十分广泛,既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摄影师和影视从业者,他们凭借精湛的技艺和独特的视角,捕捉到了西藏的精彩瞬间;也有众多热爱西藏的摄影爱好者,他们用镜头记录下自己对西藏的热爱与感动。
在众多作品中,有展现经济建设火热场景的,一栋栋现代化的建筑拔地而起,工人们忙碌的身影彰显着西藏蓬勃的发展活力;有记录文化传承动人时刻的,古老的藏戏、精美的唐卡,都在镜头下焕发出新的生机;有呈现生态保护卓越成果的,蓝天白云下,成群的藏羚羊在草原上奔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令人动容;还有捕捉民族团结温馨画面的,不同民族的群众手挽手、心连心,共同谱写着团结奋进的赞歌。这些作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全方位展现了西藏在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随着第五届西藏网络影像节的有序推进,未来将以更多创新的形式和丰富的内容,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西藏的独特魅力,推动西藏文化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让更多人了解西藏、爱上西藏。
协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西藏日报社、西藏自治区文联、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西藏广播电视台,各地(市)委网信办
初筛:组委会组织专业图片编辑对投稿作品进行初筛;同步设置网民投票环节,产生最佳人气奖。
复审:由中国摄影家协会、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平遥国际摄影节等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政审与终审:由部分复审专家以及“扎西德勒”第五届西藏网络影像节活动组委会成员组成的评审组进行作品的政审与终审。
投稿作品必须体现和谐西藏、奋进西藏、美丽西藏、幸福西藏,立足西藏特色,展示西藏形象,传播西藏文化,以故事讲故事,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征集能够反映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历史性跨越的原创图片、短视频(含动漫动画)、网络歌曲、微电影等作品。共设置4个主题,分别为:民族团结一家亲;踔厉奋发谱新篇;大美西藏入画来;幸福花开新边疆。
(一)所提交作品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创作,作者未在任何平台参加评审获奖,能够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新形象新面貌的非合成、拼接形式的原创作品。
(二)图片:像素须为不低于1440×960px,黑白、彩色不限;投稿后保留RAW文件,以便核查作品原创性;作品格式为JPG、JPEG等常规格式,照片存储值不低于2M;单幅作品、组照、动图均可;组照每组不少于3张,不多于10张;每张照片均须附50字至300字说明,组照还须提供总说明。
(三)短视频(动画):须控制在5分钟以内,支持横、竖屏格式;有对白或配音的短视频作品须有中、英文字幕;视频作品为MP4、MOV等常规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噪音和抖动现象,声画同步;包含动漫动画、Vlog、公益广告宣传片、情景剧等各类型短视频;漫画要求以漫画的形式表现完整的故事(创作内容不少于 12P),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CMYK,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动画短视频要求含视频动画、短视频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包含片头、片尾),画幅宽高比16:9,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格式为MP4,应配有中文字幕,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00M,系列作品不超过 3件。
(五)微电影:须控制在15分钟以内;有完整的故事及片头、片尾;对白或配音须有中、英文字幕;视频作品为MP4、MOV等常规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噪音和抖动现象,声画同步。
您可以将图片、短视频、微电影(动画)、网络歌曲投稿至,发送时邮件统一命名为“西藏网络影像节+投稿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线上及线下)、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参赛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获奖作品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所有。
(2)主办方有权将所有投稿参赛作品用于以宣传本活动为目的宣传推广事宜或公益性质推广宣传活动中,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会等活动)使用作品(保留作品摄影师署名权),使用地域不受限制。
(3)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属活动组委会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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